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4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3]9号)工作部署与安排,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照文件

请参与本次结项工作的教师、学生依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2022年10月修订版)准备2023年度下半年高教科研课题结题工作。

二、报送材料与要求

1.课题申报书,需盖学会公章PDF版。

2.开题报告书,需盖学会公章PDF版。

3.中期检查报告书,需盖教务处公章PDF版。

4.结题申请书,需盖教务处公章PDF版。

5.变更申请表,需盖学会公章PDF版。(有变更者提交)

6.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每位结题负责人都需填写,需盖教务处公章PDF版。

7.结题研究报告。需附查重报告(报告盖教务处公章PDF版)。

与检索网址的链接;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8.研究成果(成果限5项以内)。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

①著作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

②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件与照片),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中文题目与内容摘要,EI(不含会议)、CSCD、A&HCI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

③证书类与建议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

④大学生专项课题只需提供结题研究报告。

三、报送须知

报送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7:00前

报送形式:

以上材料只收取电子版。申请结项的教师、学生登录“长春人文学院2023年(下)高校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项平台”根据平台要求填报数据及上传材料。平台网址如下:https://office.chaoxing.com/front/apps/forms/fore/apply?id=1061290&formAppId=&enc=95580a15bf80502ef6436d64ed28dd61&fidEnc=e03ba918771ceb53&mappId=10485223(每项材料以“主持人+‘结题验收书’等系列报表”命名,且“结题验收书与研究报告书”等系列报表均须采用2023年5月修订版,见下方附件)。

评审费用:

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延期结题的课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雨石

联系电话:0431-84537223

 

附件 1.《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 2.《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

附件 3. 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申报书

附件 4.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开题报告书

附件 5.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 6.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附件 7.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

附件 8.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

附件 9.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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