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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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安排,深化学校转型改革、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我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社会和产业力量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现决定开展长春人文学院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整合行业企业资源,充分参与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推动产教双方深度融合,以“理念引领、政策驱动、项目推进、制度规范、服务提升”为工作遵循,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为工作统领,以深化高校分类管理改革为发展动力,以“优结构、强两双、建四新、促合作”为重点任务,主动服务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需求,重点围绕汽车、冰雪、医药健康、光电信息、人工智能、生态环保(新能源)、碳纤维(化工新材料)、文化旅游、现代农业、休闲康养、智能制造、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等相关产业领域进行立项建设。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素质人才供给能力,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增强企业、行业、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主自愿原则。企业自主应征,学校自主申报,双方自愿合作;

(二)对等合作原则。校企双方均是项目建设主体,学校方面为实施主体,企业方面为指导及监督主体,双方共同为项目建设成效负责;

(三)协调联动原则。校企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协调和调动双方所掌握的资源为项目建设服务,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四)共建共享原则。项目建设过程由双方共同实施,建设成果由双方共享,对建设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三)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师资培训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5万元/项;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四、重点支持方向

本年度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机器人与装备制造、新能源、智能农业、智能医学、新文科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可参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4年项目指南导引”。拟立项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不限数量。

五、工作流程

(一)企业方项目发布。由省教育厅对企业项目资源信息予以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公示后予以发布,“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指南导引”,发布地址:https://jinshuju.net/f/qTjeVe;

(二)学校方项目申报。根据上文网址发布的企业及项目信息,由学校方结合自身情况,结合项目类别和合作要求,在规定时间自主申报;申报平台地址:https://jyjg.yuntu.cn/。(申报人登录网址注册/登录账号,点击左侧目录“项目申报入口”,选择“2024年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根据企业要求进行申报,如已有账户忘记密码可咨询下方联系人)

(三)企业评审。企业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或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的,可以提交至省教育厅申请立项;

(四)项目立项。企业评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经审核,达到省校企合作项目立项要求的,准予立项。项目立项情况将由省教育厅公布;

(五)项目实施。立项结果发布后,校企双方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确保落实经费拨款及软硬件支持等事项;

(六)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经所在高校同意后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按要求报送验收结论。教育厅将适时公布结题名单。

六、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刘雨石

电话:0431-84537223,18943804312

邮箱:2500150262@qq.com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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