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18] 12号
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8-2019学年 第一学期)
各院系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学院定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靶向,围绕课堂教学着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合理增负,增加学业挑战难度,实现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有机统一,推进“回归常识”;努力剔除水课,变水课为金课,强化立德树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进“回归本分”。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集中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工作
1.教学管理:教学档案归档情况,领导听课情况,课堂教学管理情况。
2.教学秩序: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课、停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3.教学工作:课堂教学质量监督情况,强化实践教学情况,教师听课情况,教学研讨会情况。
4.毕业工作: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与规范情况,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管理情况,指导教师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
(二)重点工作
1.围绕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要求大讨论,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认真组织学习陈宝生部长6.21讲话、新时代高教40条和吕英华院长8.24工作报告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扎实推进两个回归。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主管领导要加强听课,集中精力强化教学指导。组织公开课,安排高职称、高水平教师示范课,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
(三)认真组织学生座谈会,注重教学和学习情况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评课、评教工作,实事求是地完成课堂教学《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统计表》。测评含盖全部课程,每门课程要有2/3以上学生参加测评。全校公共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由教师所在授课院系组织进行。
(四)总结报告包括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问题清单与整改措施及时限。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时间:
10月18日前: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电子版)
11月9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相关数字统计表
附件:1.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2.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格式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格式
5.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数字统计表
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与总结报告采用统一文本格式。主体格式内已列出相应的副标题,须按所列项目进行编写。格式内括号部分可替换成相应文字,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向下延伸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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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