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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8 00:00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18] 12号

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8-2019学年 第一学期)

各院系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学院定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靶向,围绕课堂教学着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合理增负,增加学业挑战难度,实现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有机统一,推进“回归常识”;努力剔除水课,变水课为金课,强化立德树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进“回归本分”。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集中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工作

1.教学管理:教学档案归档情况,领导听课情况,课堂教学管理情况。

2.教学秩序: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课、停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3.教学工作:课堂教学质量监督情况,强化实践教学情况,教师听课情况,教学研讨会情况。

4.毕业工作: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与规范情况,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管理情况,指导教师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

(二)重点工作

1.围绕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要求大讨论,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认真组织学习陈宝生部长6.21讲话、新时代高教40条和吕英华院长8.24工作报告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扎实推进两个回归。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主管领导要加强听课,集中精力强化教学指导。组织公开课,安排高职称、高水平教师示范课,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

(三)认真组织学生座谈会,注重教学和学习情况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评课、评教工作,实事求是地完成课堂教学《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统计表》。测评含盖全部课程,每门课程要有2/3以上学生参加测评。全校公共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由教师所在授课院系组织进行。

(四)总结报告包括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问题清单与整改措施及时限。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时间:

10月18日前: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电子版)

11月9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相关数字统计表

附件:1.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2.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格式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格式

5.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数字统计表

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与总结报告采用统一文本格式。主体格式内已列出相应的副标题,须按所列项目进行编写。格式内括号部分可替换成相应文字,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向下延伸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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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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