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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0 00:00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18] 5号

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7-2018学年 第二学期)

各院系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学院定于4月18日至5月4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建设与发展为导向,围绕课堂教学着力研究未来3年专业发展规划,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实现知识传授、价值引领和能力提升的有机统一。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集中组织课堂教学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工作

1.教学管理:检查专业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档案归档情况,领导监管情况,100分钟课堂责任制落实情况。

2.教学秩序: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课、停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3.教学工作:课堂教学质量情况,强化实践教学情况,相互听课及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情况。

4.毕业工作: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与规范情况。

5.学位授予: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进展情况。

(二)重点工作

1.开展专业建设研讨,形成专业建设思路和未来3年发展规划方案与具体措施。

2.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印发< 全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探索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主管领导要加强听课,集中精力强化教学指导;组织公开课,发挥高水平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

(二)认真做好学生评课、评教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课堂教学《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统计表》。测评含盖全部课程,每门课程要有2/3以上学生参加测评。全校公共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由教师所在授课院系组织进行。

(三)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挤净水分,抓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四)《专业建设思路和未来3年发展规划方案与具体措施》单行文本,一并上报。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时间:

4月16日前: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电子版)

5月11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相关数字统计表

附件:1.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2.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格式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格式

5.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数字统计表

6.关于印发《全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与总结报告采用统一文本格式。主体格式内已列出相应的副标题,须按所列项目进行编写。格式内括号部分可替换成相应文字,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向下延伸页面。

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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