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18] 5号
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7-2018学年 第二学期)
各院系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学院定于4月18日至5月4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建设与发展为导向,围绕课堂教学着力研究未来3年专业发展规划,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实现知识传授、价值引领和能力提升的有机统一。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集中组织课堂教学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工作
1.教学管理:检查专业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档案归档情况,领导监管情况,100分钟课堂责任制落实情况。
2.教学秩序: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课、停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3.教学工作:课堂教学质量情况,强化实践教学情况,相互听课及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情况。
4.毕业工作: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与规范情况。
5.学位授予: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进展情况。
(二)重点工作
1.开展专业建设研讨,形成专业建设思路和未来3年发展规划方案与具体措施。
2.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印发< 全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探索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主管领导要加强听课,集中精力强化教学指导;组织公开课,发挥高水平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
(二)认真做好学生评课、评教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课堂教学《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统计表》。测评含盖全部课程,每门课程要有2/3以上学生参加测评。全校公共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由教师所在授课院系组织进行。
(三)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挤净水分,抓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四)《专业建设思路和未来3年发展规划方案与具体措施》单行文本,一并上报。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时间:
4月16日前: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电子版)
5月11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相关数字统计表
附件:1.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2.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格式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格式
5.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数字统计表
6.关于印发《全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与总结报告采用统一文本格式。主体格式内已列出相应的副标题,须按所列项目进行编写。格式内括号部分可替换成相应文字,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向下延伸页面。
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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