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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08:22 点击数:

各院系部: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文件精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10月中旬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市)召开。我省推荐实施国家级“大创计划”的高校均可通过推荐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参加年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0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5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年会项目报送

1.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参加年会项目应为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应为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2.请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准备推荐的学术论文(wordpdf版)、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材料以及推荐意见表(附件134,扫描成jpg格式图片,与word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2019吉林省地方高校年会推荐材料登记汇总表(附件7),将电子版材料于71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540896148@qq.com

3.推荐项目的院系部要认真对待项目的遴选工作,对学术论文、展板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参会论文和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代表学校报名此次年会。

联系人:郭  电话:84537220

附件1.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2.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7.2019吉林省地方高校年会推荐材料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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