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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2019-2020学年 第一学期)

发布日期:2019-10-28 13:57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19]14


各院系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学校定于111日至111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围绕课堂教学深入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适度增加学业挑战难度,探讨知识、能力和素质一体化培养的路径;积极推进课堂革命,努力消灭“水课”,着力打造金课,提升专业内涵。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集中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过程检查:课堂革命开展情况;课程思政覆盖情况;教师教学简案是否完备;在线课程建设情况。

2.教学秩序检查:教师有无迟到、早退、随意调窜课现象,仪表是否端庄,对课堂不良现象是否严格管理等;学生有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学生有无在课堂上做其它课程作业,或者玩手机、吃东西、睡觉、聊天等不良现象。

3.教学督查情况: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听课情况、新教师培养情况、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

4.教学档案归档:教学大纲、教师任务书、教学日历、学期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名单、教学情况统计表等档案归档情况。

5.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实习实训体系建设情况,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使用情况(各专业实习基地名称、可接纳学生数、实际接纳学生数等),2020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老师安排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院系领导在完成听课任务的同时,要进行总体课程评价,将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及时提炼总结,将教学中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2.主管领导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强化教学管理与指导,尤其加强对新聘教师课堂教学的帮扶。

3.在教学检查期间,每位教师至少听课2次,认真填写《教师听课记录表》。组织好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做好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工作。学生测评涵盖全部课程,每门课程要有2/3以上学生参加测评。全校公共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由教师所在授课院系组织进行。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中要体现对测评结果的情况分析。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时间:

111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电子版)

1115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相关数字统计表

附件: 1.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学生用表)

      2.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统计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格式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格式

     5.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数字统计表

     6. 教师听课记录表

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务处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