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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9 10:12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0] 4


各院系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全面掌握开学以来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稳定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本学期在线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11-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511——522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针对在线教学工作实际,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通过在线听课、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毕业论文在线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全面了解本学期各单位在线教学工作状况。


三、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检查。各教学单位采取学院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线听课的方式检查任课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线上教学组织方式,师生互动、答疑情况,平时成绩考核情况,线上课堂纪律,学生学习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聘任教师、外聘教师、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的授课质量。

2. 在线教学资源、信息化手段等使用情况。包括教学大纲、电子教案、教学课件(PPT)、过程考核方式、作业布置、课下辅导等环节。

3. 组织线上教学观摩课。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在线听课过程中,将课堂效果好、教学质量高的教师课堂推选出来,以系、部为单位,至少组织一次集体线上教学观摩课。

4. 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对目前已经通过在线方式开出的实践教学课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没有开出的实践教学课程进行摸底,说明未开课原因及解决办法。

5.对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是否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工作量是否饱满,深度和难度是否合理;撰写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否完成论文在线答辩;评分是否合理,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情况;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院系领导在完成听课任务的同时,要进行总体课程评价,将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及时提炼总结,将教学中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2.主管领导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强化教学管理与指导,尤其加强对新聘教师课堂教学的帮扶。

3.在教学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尽量全面、具体,涵盖本通知中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对线上教学效果突出、有亮点的课堂要深入挖掘。客观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上报时间:

513日前: (电子版)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530日前: (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线上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相关数字统计表

    线上教学观摩课记录表

附件: 1. 线上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学生用表)

       2. 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统计汇总表

       3.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4.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5. 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数字统计

       6. 线上教学观摩课记录表

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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