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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14:36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0]15

各院部: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

2020年1225日(星期五)。

二、期末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公共课考试由公共教研部安排,专业课考试学院安排,公共教育选修课考试由任课教师所属单位安排。考试周期间,本学期分配学院的多媒体教室由学院优先使用,其他公共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二)工作要求

1. 考试试题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印刷。

2. 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命题,不得直接使用不加任何改动3年试题

3. 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考场管理规则》进行监考所有考场需配备监考教师2名并提前上报期末考试安排表,考场发现手机夹带,交换试卷,传递答案,视为考试违纪立即清考场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4. 试卷评阅人必须用红笔评阅试卷。在答卷错误处“×”并标明扣除分数。学生成绩的给出(可依据具体情况,按班级或按年级统计)要符合正态分布原则:90分以上(含90分)不超过20%69分以下(含69分)不低于15%。不符合正态分布的课程,由教学单位提交正式的书面说明。

5. 任课教师通过校园信息化管理平台录入成绩,缺考、缓考等特殊情况需要在平台单独标注。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提交,由院系审批院系审批无误,成绩单由任课教师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最终由教务处审核成绩并发布给学生。

(三)时间安排

1.2020121日前,将考试试卷交学校印刷室统一印刷将期末考试安排表(包括随堂考试)报送教务处。

2.2020年1221,各院系公布《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3.20201228日—12月31日组织考试1231日各年级必须安排考试。

4.2020年1231,各院部将本学期停考缓考学生最终名单(电子版教务处。

5.2021115日前,将《学生成绩登记表》、期末考试试卷电子版及《成绩分布统计表》交教务处,并将期末考试试卷送至学校印刷室装订。

 

 

 

 

 

教务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