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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9 10:5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吉教高〔2019〕5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吉教高字〔2017〕10号)要求,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9〕32号),为进一步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加快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决定开展2020年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截至2020年11月30日,高等学校在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的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完成一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

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

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我校限额推荐4门

二、课程要求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有良好师德,较强教学能力,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申报课程应为负责人聘用期间建设完成。

(二)申报材料资格审查

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课程是否符合申报的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课程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等。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将终止该课程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学校今后的申报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三)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注重学生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培育,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四)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 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五)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六)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得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分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七)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申报和推荐。

三、申报和推荐

在多个平台开设的课程须选择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课程团队在线教学服务好、在线教学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 2)。

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将《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1)、《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在线开放课程政治审查意见》(附件3)、《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的 Word 版于2020年12月14(下周一)前,发送至邮箱:2500150262@qq.com

四、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无论是已面向社会开放的课程,还是仅向高校开放的学分课,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始,应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教育厅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五、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

王小梅,0431-84537223

刘雨石0431-84537196

联系邮箱:

2500150262@qq.com

附件:

1.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2.课程数据信息表

3.在线开放课程政治审查意见

4.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