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1]10号
各院系: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长春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和办法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春人文发〔2021〕6号)落实和执行。
二、转专业范围
在校全日制学习的2020级本科在读学生。
三、时间安排
1. 6月25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由学院汇总,再将《申请表》纸质版和《XXX学院转专业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 8月20日前,教务处汇总考核合格的转专业学生材料,将最终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联系人:王小梅
联系电话:84537223
附件1: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XXX学院转专业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