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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12:02 点击数: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22

各院部

本学期受疫情影响,学校决定期末考核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院部要严格按照《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遵循“应考尽考”的原则

各院部对本学期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应遵循应考尽考的原则,结合课程性质和特点创新期末考核方式。不具备线上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待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的前两周内完成线下考核。

(二)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各院部遵循一院一策、一课一策的原则,成立以院长(部主任)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副系主任、教务秘书为成员的线上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学院(部)实际情况的期末考核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精准摸排学生考核前各项环节准备情况,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做好考核组织与管理。

(三)强化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

课程考核环节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要注重过程性考核。平时考核不低于40%,要有过程性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保证线上考核效果

各院部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做好课程考核命题、考核组织、试卷评阅、资料存档等工作落实线上考核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课程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同质等效。

工作安排

(一)考核时间

结课时间:2022年6月12星期日

集中考核时间2022年6月13日 - 6月17日

采用试卷形式的线上考核应保持90分钟时长。

(二)考核组织

公共教育必修课考核由公共教研部安排。 

专业课考核由院系安排,如变更课程考核方式,需由任课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执行。

命题与审核

1.试卷命题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命题,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充分体现线上考核特点,为有效规避抄袭、作弊情形,闭卷考核需合理控制客观试题占比,要准备A、B两套难度相同的试卷;也可采用开卷形式,以非标准答案进行;也可采用综合设计、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或小论文等题型,要求学生在限期内提交。

2.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杜绝泄题,对泄题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试题审查职责,对线上考核方式、试卷和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对试卷的难度、题量和规范等严格把关。

工作流程

(一)考核准备

1.各院部考前应做好考风考纪宣讲工作,严肃考核纪律,做好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考试,保障考核的公平性。

2.考核平台可选用“学习通”“钉钉”或“腾讯会议”等平台。考核前一,主考教师组建考核群,公布群号。同时,教师和学生要求在电脑和手机同步安装考核平台软件

3.为使考核顺利进行,考核前3天,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要完成考核名单人数、科目等信息的确认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在考核前2天,完成模拟监考的测试工作,确保每位都知晓整个考试流程

4.监考教师准备好手机、电脑、充电器、耳机;学生准备身份证、手机、电脑、耳机、充电器等考试必备的工具。尤其备好充电器,保证考核过程中手机电脑不断电、不断网

(二)正式考核

1.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登录考核平台,向学生发出“视频会议”的邀请。考核开始后监考教师上传考核试题,学生开始作答。

2.线上考核过程中教师和学生正面进入考核平台,要求全程打开摄像学生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验证监考教师要全程监控学生的考核情况,不得离开监控界面要求不定时拍摄和截图学生的考核界面,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并如实记录

3.考核结束前10分钟,教师提醒学生考核即将结束,要求学生检查答卷上的学生信息是否完整。

4.考核结束时,由监考教师宣布“考核结束,所有学生停止作答。学生要在考核结束后10分钟内,通过拍照或扫描试卷,发送至任课老师指定的电子接收地址,同时将“发送成功”的信息截图传送给监考教师,待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5.监考教师监考过程中需要留存的考生信息、考核过程相关截图信息等,交至各院部档备查

、考核纪律与注意事项

1.为确保考核工作平稳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院部每场考核需配备考务负责人,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要做好期末考核前培训强调监考工作纪律,要求考生严肃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2.线上考核开始后,如出现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的,学生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备,开学后进行缓考。因特殊原因考试迟到30分钟以内的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考试,但须和其他考生同一时间交卷;也可选择开学后进行缓考。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考务负责人,开学后进行缓考;不联系学院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记为旷考,开学后进行补考。

3.考生允许试题通过截屏、拍照等手段泄露试题答案,不得通过手机、QQ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一经查证,视为违纪,课程成绩以0分记,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4.因客观条件未能参加在线考核的学生,须在考核前办理缓考手续,填写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分别由学院、教务处学生本人留存。学生缓考科目应与任课教师沟通,任课教师确认无误后,该课程成绩按缓考标记未办理或完备缓考手续者,按缺考处理

成绩录入与存档

(一)录入时间与成绩评定

1.本学期进行考核的课程,成绩录入时间为620日—7月1日,成绩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绩变更申请表》,开课单位系主任、院长(部主任)审核签字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成绩变更。

2.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提交后,院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院部审批,报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

3.各院部按评分标准组织试卷的评阅工作,学生考核成绩的分布统计应做到近似正态分布,试卷的优秀率一般不应超过20%,70分以下不低于15%。

(二)资料存档

1.各院部应下载学生的电子答题纸进行阅卷,便于留存批改痕迹;妥善保存试题、学生提交的电子版答题纸、监考视频等线上考核资料。

2.评卷结束后,评阅人将学生试卷、标准答案(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成绩分析报告、平时成绩考核记录、监考记录单等电子版材料交至院部教务秘书,各院部对试卷评阅及成绩登记情况组织检查,无误后由教务秘书负责按考核科目归档。

3.下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各院部补交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纸质版成绩单,学生成绩单打印时需注意在班级类型处勾选“行政班”。

 

六、材料报送

各院部于2022年6月9日下午5点前将《长春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安排表》(附件1)、《缓考申请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2年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