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及课题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3 13:49 点击数: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及课题结项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

(一)普通课题

立项范围。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普通课题我校限额6项,其中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4项)

(二)专项课题

1.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思政专项课题我校限额1项)

2.“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我校限额2项)

3.“四新”建设专项。根据我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四新”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四新”建设专项课题我校限额2项)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设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选题参照《2022年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地址:https://jinshuju.net/f/PATbvX。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我校不限额

二、立项要求

1.本年度课题(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左右。

2.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

3.申报项目原则上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

4.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5.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6.获得“超星杯”第二届吉林省本科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可不受限额限制,申报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等奖的课程负责人可主持申报1项省级重点课题,二等奖的课程负责人可申报1项省级一般课题,均需同本校其他推荐课题一并排序上报。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1.材料报送

此次课题材料的报送工作采用无纸化报送方式。课题负责人完成申请书(见附件3)的撰写工作后,需将申请书转为PDF格式,并以“教师姓名+申请书”命名。登录长春人文学院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平台平台网址:https://office.chaoxing.com/front/web/apps/forms/fore/apply?id=216418&fidEnc=e03ba918771ceb53&enc=ab6606f81feb3b72091c068d6a8983c7&roleid=217)填写相关信息后,并上传申请书。(申请书无需印盖公章)

2.时间截止

长春人文学院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平台2022年6月10日17:00关闭,请各位申报人于平台关闭前完成申报。

3.推荐省级立项

经专家审核,学校将遴选出推荐省级立项的教改研究课题获推荐省级立项课题的负责人需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项目信息学校统一进行平台线上审核并推荐省级立项。(学校于2022年6月29前需完成所有推荐省级立项课题的审核工作,请获推荐省级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在2022年6月29日前完成平台项目信息的填写工作。平台网址:https://jyjg.yuntop.com/。其中,“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系统内单独设置申报接口

四、已立项课题管理相关事宜

1.重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2020年立项的重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已结束,对于该类课题的人员变更、延期结项申请不再受理。

2.课题结项验收工作。2020年立项的教改课题将由省厅于2022年11月统一组织结项验收工作。对符合结项条件的课题主持人签定《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并颁发结题证书。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刘雨石,电话:0431-84537223 QQ:2500150262(备注来意)

 

 

 

 

附件:1.2022 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