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关于申报吉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8-02 点击数: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高校教育教学中,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安排,现启动第二批吉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须按照要求(附件1)填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后,认定并推荐参评第二批吉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省级遴选工作。(此次我校限额1项)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须将《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A-317(1)室,《申报书》电子版材料(word版)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2500150262@qq.com,联系人:刘雨石,电话:0431-84537223。

 

 

附件:

1.吉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要求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

 

 

 

 

 教务处

2022年8月1日

版权所有: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邮编:130117

版权所有©长春人文学院  吉ICP备11002363号-6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