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二次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教函〔2023〕2号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3年5月6日-10日进行本学期的二次补(缓)考工作,各院部要按照《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1.二次补(缓)考工作仅限于2019级、2018级学生。
2.专业课补(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表要在考前两天报教务处备案。公共课补(缓)考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
2.专业课考核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合理安排考核方案。
3.补(缓)考试题命题由各学院严格审核,教务处将对出题、阅卷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整试题、更换试卷或重新组织阅卷。
二、考核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5日
考核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10日
公共课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安排,暂定5月8日、9日两天。
三、考核方式及范围
1. 补(缓)考学生在学校教务管理平台自行申请报名,以平台报名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考机会,不再进行补报。报名过程中涉及问题成绩请及时联系各院部教务秘书老师。
2. 2019级补(缓)考报名学生,不受学期和补考科目限制,补考科目超4科以上者无学位授予资格;2018级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限考8科,具体名单由各学院提供。
四、考核流程
(一)考核准备
1.补考试卷要单独出题,保证出题质量。试卷由专人负责,各个环节都要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泄题。单位领导要审核试卷,填写试题审查单留档备查,把好质量关。
2.通知参加考核的学生按时参加二次补(缓)考,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3.教务秘书汇总考核名单、人数、科目等信息并告知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
(二)正式考核
1.学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桌角处以备检查。考试前,监考教师核实考生人数。
2.原则上每场考试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三)考核结束
1.学生交卷离场时应将试卷扣放到桌面上,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卷。考试结束后务必清点试卷,确保试卷不丢失。
2.考试结束后进行试卷评阅,评阅试卷结束后填写试卷评阅确认单。
六、其他事项
补考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按实际分数记。
补考成绩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一律以60分记。
七、补(缓)考成绩录入时间
为保障2019级、2018级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务必于5月12日下班前,将2019级、2018级补(缓)考成绩录入完毕。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