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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6 10:5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吉高学会(20236号)工作部署与安排,参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与《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2022年10月修订版),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上半年高教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材料与要求

  1.课题申报书(印盖教务处公章,学会公章);

  2.开题报告书(印盖教务处公章,学会公章);

  3.中期检查报告书(印盖教务处公章);

  4.结题申请书(印盖教务处公章);

  5.变更申请表(印盖教务处公章,学会公章;如无变更,无需提交);

  6.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印盖教务处公章);

  7.结题研究报告。需附查重报告(需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检索网址的链接;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8.研究成果(成果限5项以内):

1)著作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

(2)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中文题目与内容摘要,EI(不含会议)、CSCD、A&HCl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

(3)证书类与建议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

注:大学生专项课题结项只需提供研究报告。

  二、报送须知

  报送形式:本次结项工作采取无纸化报送形式,均报送电子版材料。

  报送要求:上述材料均以“主持人+文件名称”命名,例:“张三+申报书”。

  报送时间:2023年6月16日17:00前

  报送平台:登录“长春人文学院2023年度上半年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平台”并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报送。平台网址:https://office.chaoxing.com/front/apps/forms/fore/apply?id=760440&formAppId=&enc=8401dd91140498e8e5a3a50d181149e6&fidEnc=e03ba918771ceb53&mappId=8488579

  评审费用: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延期结题的课题)添加18943804312备注姓名进行转账。

  特别提示:“结题验收书与研究报告书”等系列文件均须采用2023年5月修订版;平台将于2023年6月16日17:00准时关闭,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材料提交时间;开题报告教务处均为各位老师留存备案,请给位申请结项的老师前往教务处317-1查阅。

  三、联系人

  教务处:刘雨石 联系电话:0431-84537223

 

 

 附件1.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附件3.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

 附件4.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

 附件5.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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