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决策部署,学校于11月30日落实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的校内遴选工作。经案例负责人申请与院部推荐,共计14个案例参与到本次的遴选工作之中。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的14个案例进行了细致审核。从学科专业特色到课程建设角度,从“四新”教育理念到人才培养模式,以高站位视角,高标准要求分别对14个案例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推荐“歌舞舞台表演艺术”等5项优秀案例参加省级评审,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为12月11日—12月15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15日下午17:00前以邮箱形式向教务处反应,邮箱地址为2500150262@qq.com。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