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参评省级“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1 20:57 点击数: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决策部署,学校于11月30日落实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的校内遴选工作。经案例负责人申请与院部推荐,共计14案例参与本次遴选工作之中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的14案例进行细致审核从学科专业特色到课程建设角度,从“四新”教育理念到人才培养模式,以高站位视角,高标准要求分别对14个案例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推荐歌舞舞台表演艺术5项优秀案例参加省级评审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为12月11—12月15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15日下午17:00前以邮箱形式向教务处反应邮箱地址为2500150262@qq.com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