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4] 3号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9-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2日 — 5月3日。
二、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2.各院部主管领导要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强化教学管理与指导,尤其加强对新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
3.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全面、具体的涵盖本通知中的各项工作,将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及时提炼总结,同时客观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针对教学工作实际,采用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通过听课、教学材料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召开教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全面了解本学期各单位教学工作开展状况。
四、检查内容
1.开展教学质量专项检查活动。要求各院部领导、教学指导委员深入一线课堂听课,检查教学日历执行情况,任课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教师课堂管理情况,平时成绩考核情况,领导和教师听课落实情况,同时检查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对以下情况将进行重点检查:未经批准的代课情况;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停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课堂出勤等情况。
2.对2020级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复制比检测、成绩认定进行严格监控。
3.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要求各学院对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新版教学大纲的编写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好2024-2025-1学期排课准备工作。
4.开展“助力学生高效学习”行动。各教学单位要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原则,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积极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困难,同时做好考研、考公的辅导动员工作,为学生高质量就业奠定基础。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上报时间:
4月16日前: (电子版)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5月8日前: (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期中教学检查数据统计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2.期中教学检查数据统计表
3.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