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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10:38 点击数: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3〕1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春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和办法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春人文发〔2021〕36号)落实和执行。

二、转专业范围

在校全日制学习的2023级(四年制)本科在读学生。

三、时间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成绩排名符合30%者,20242月29日前,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由学院汇总《申请表》《承诺书》纸质版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教务处

2.20243月4日前,教务处汇总考核合格的转专业学生材料,将最终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3.未按照时间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不再进行补申请,后果学生本人承担。

4.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4537220

 

附件:1.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长春人文学院转专业学生申请汇总表

3.学生转专业承诺书

 

 

 

2023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