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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3 08:48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1]3

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329日—416日进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成绩考核管理暂行条例》要求落实。下面就需要强调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试卷要单独出题,保证出题质量。试卷由专人负责,各个环节都要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泄题。单位领导要审核试卷,把好质量关。

二、考试前,监考教师必须核实考生人数。学生交卷离场时应将试卷扣放到桌面上,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卷。考试结束后务必清点试卷,确保试卷不丢失。

三、补考成绩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一律以60分记。

四、公共课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专业课补考由院(系)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表要在考试二天前报教务处。

五、补考报名工作在教务系统进行,请各单位务必落实到每个学生个人,并督促学生进行补考报名,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考机会。补考考试名单将以平台报名为准。报名过程中涉及成绩问题的请联系教务处。

六、学生持校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桌角处以备检查。

七、教务处将对出题、阅卷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整试题、更换试卷或重新组织阅卷。

以上各项望周知,并按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