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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9 09:03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0]10

各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学校定于第九周至第十周(1026-11月6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标准,以专业内涵建设为导向,围绕课堂和实践教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规范人才培养流程。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教务处、督导组集中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秩序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

1)教师教学材料的规范完整性;

2)教学内容的科学合理性;

3)教学秩序的井然有序性。

2.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1)实习实训体系建设情况

2)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使用情况(各专业实习基地名称、可接纳学生数、实际接纳学生数等);

3)实习实验课开课情况

3.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情况

1)教学大纲、教师任务书、教学日历、学期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名单、教学情况统计表等档案归档情况

2)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听课情况教师培养情况、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及时对本单位课程进行总体评价,将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及时提炼总结,将教学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2.主管领导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强化教学管理与指导,尤其加强对新聘教师课堂教学的帮扶工作尽快提高新聘教师的教学能力

3.在教学检查期间,每位教师听课2次,认真填写《教师听课记录表》。组织好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做好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工作。学生测评涵盖全部课程,每门课程要有2/3以上学生参加测评。全校公共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由教师所在授课院系组织进行。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中要体现对测评结果的情况分析。

 五、上报时间

各类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时间:

1026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电子版)

116日前: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教学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相关数字统计表

附件:

1.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学生用表)

2.东师人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统计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格式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格式

5.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数字统计表

6. 教师听课记录表

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务处

202010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