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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15:37 点击数:

各院系、各专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办函〔201915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各专业申报,学校遴选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等条件下,2019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优先推荐。

2.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四个专业(英语、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推荐遴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工作程序

1. 专业申报。各专业结合文件和通知要求,向学校申报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 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经审定后确定推荐遴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备案。

3. 省级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经审定后确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公布后组织实施。

4. 国家级遴选。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要求,组织高校申报并择优遴选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

三、申报条件

1. 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 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 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 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 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申报要求

1. 校内遴选推荐。学校组织校内遴选,并将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材料进行网上公示,主动接受校内外监督。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异议材料要及时处理。

2. 申报材料报送。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见附件2)。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分专业装订,由“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集表主要佐证材料”三部分组成。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汇总表》以“院系+汇总表”命名;《申报材料》以“院系+专业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uoh12345@163.com

各院系请于2020108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东校区行政楼A316-1室)。

联系人:郭贺

联系电话:84537220

 

 

附件:1.  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2. 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

           3. 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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