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各院系部注重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遴选项目,组织引导广大师生扎实有效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研究工作,以及推荐吉林省“大创项目”、“国创计划”项目,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1项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往年省级项目还未完成结项的学生不得新申请省级及以上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
(三)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鼓励有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和实训经历(如SYB和创业实训指导课等)的教师指导创业类项目。每位指导老师当年指导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省级项目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将从各院系项目中进行选择,并通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http://202.198.6.141)进行数据报送。
三、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
批准立项的项目组在立项期间需要完成两次季度报告、1次中期检查报告、1次结题验收报告。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和研究成果等,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两次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项验收书、项目成果(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项目提供出版书籍或刊物2部,若无发表物可提供5000字以上的书稿或调查报告2部,省级项目提供出版书籍或刊物1部,若无发表物可提供5000字以上的书稿或调查报告1部,设计作品提供相应数量实物;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提供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财务数据、产品等材料)。同时,所有项目需要提供5张项目照片(电子版,其中一张为小组成员合影)。
项目过程管理详见《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四、日程安排
1. 2020年6月24日前,以院系部为单位,将《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负责人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540896148@qq.com。
2. 2020年6月30日,完成省级项目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数据平台报送工作。
3. 2020年9月,完成第一次季度报告平台填报工作。
4. 2020年12月,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平台填报工作。
5. 2021年3月,完成第二次季度报告平台填报工作。
6. 2021年4月-5月,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五、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各院系部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六、工作要求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以组织实施“大创计划”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中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发动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大创计划”,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联系人:马丽燕 联系电话:84537220。
附件:1.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情况统计表
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