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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8 15:25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0]5


各院系: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和办法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师人文发〔2016107号)落实和执行。

二、转专业范围

在校全日制学习的2018级、2019级本科在读学生。

三、时间安排

1. 626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调整专业申请表》,报学生所在院系;

2. 73日前,院系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学生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调整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3. 828日前,接收院系按照计划的考核方式、程序和时间,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4. 94日前,教务处汇总考核合格的转专业学生材料,将最终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调整专业申请表

附件3: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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