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广泛调动我校各教学单位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第一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且推荐成果应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成果内容
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以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践成效。
2.成果应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风向标、指挥棒、信号灯,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3.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过程应具有持续性。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不得超过7人。
5.已获得过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限额
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整合校内外资源,集中优势,确保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遴选。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见附件1)。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请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二)报送要求
纸质版文件: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1份。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合装成册(列清目录)一式7份。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合装成册(列清目录)一式1份。
电子版文件: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PDF版)。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列清目录)。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列清目录)。
第1项电子版文件以“教学单位+汇总表”命名。例如:XXX学院/部+汇总表。
第2项,第3项电子版文件均以“姓名+教学单位+文件名称”命名。例如:张三+XXX学院/部+申请书,张三+XXX学院/部+佐证材料。
以上文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2500150262@qq.com。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17-18日两天,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东区行政楼教务处317(一)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雨石0431-84537223。
附件: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请书》
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