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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祉特色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09:28 点击数:

各院部:

为突出我校福祉特色办学定位,加强福祉内涵课程建设加快推进我校教师教学研究能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经教务处研究,开展2025年度福祉特色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与材料报送

1.申报方式。院部组织全体教师申报课题。课题需与福祉特色相关突出福祉理论、福祉精神、福祉文化内涵在教学过程中的价值体现。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可作为负责人申报1项课题,作为参与人参与2项课题。

2.申报材料。课题负责人填写《2025年度福祉特色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

3.报送形式。课题负责人应于2024年11月15日17:00前登录教务处官网,点击“材料提交平台”,进入“长春人文学院2025年度福祉特色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如打开网页显示未登录,则在同一浏览器中打开网址i.chaoxing.com,登录学习通后,刷新教务处官网重新进入平台即可)。

4.限额申报。名额见附件2各院部名额分配表。

二、课题评审

1.各院部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内部评审后,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报送的课题评审并进行公示。

三、课题管理

1.课题实施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

2.课题正式立项后,其名称、内容、实施时间、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需经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与团队成员一起完成课题申报、成果总结、结题汇报等工作。

4.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延期或终止研究的课题,应由课题负责人提交终止报告,经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5.对有不诚信行为的负责人和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课题等,学校将进行撤项管理。

四、经费报销

1.课题经费由学校设专项经费进行资助。资助标准如下:学校组织遴选后,立项课题每项资助3000元。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经批准立项的课题经费原则上结题并通过验收后进行下拨。报销内容原则上须是所发表教改论文的版面费以及研究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费、劳务费、咨询费等票据,不得出现与课题无关的票据。

五、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须围绕研究选题以长春人文学院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省级刊物级别的教改论文,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同一作者的同一成果只能归属于福祉特色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个课题,不得与其他各类课题共同使用。

联系人:刘雨石

电话:0431-84537196


教务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