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按照《长春人文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教学实际情况,有效落实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课和考试时间
结课时间: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不能提前结课并保障课堂秩序。
考试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
二、期末考试要求
1.各院部成立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开设的各类课程(含公共必修、公共选修课)的考核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和审核试卷的命题、印刷及保管,安排监考工作人员,组织考场巡视,组织评阅试卷等。
2.各院部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切实起到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的作用。
3.相关考务工作。公共(专业)选修课和特殊专业开设的必修课安排在第18周随堂考试,公共(专业)必修课需安排在19周进行考试,各年级需留有一门必修课程在第19周的最后一天进行考试,无必修课的年级除外。考场由各院部自行解决。
①打印考试签到单。考试前各院部教务秘书按考场分配情况打印学生名单,分发给监考教师。
②填写监考记录单。监考人员需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如果发生学生违纪现象,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单并报告给巡考教师,按《长春人文学院学生违纪惩处规定》处理。
③学生试卷由开课单位自行存档,存档材料包括:试卷封皮、试卷(以成绩单的顺序为准)、监考记录单、考试签到单、试卷A的空白卷一份、评分参考一份、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记录单、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成绩单(由开课单位自行存档,不再报送教务处)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考试类课程)或成绩分析报告(考查类课程)一份,同时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需于2025年3月1日前上传教务平台,由系主任审核。以上材料各院部必须按考试科目装订后保存5年(按学期),以备核查。学校建议学院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材料进行纸质或电子存档。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公共(专业)选修课和特殊专业的必修课,在最后一堂课随堂考试。
2.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公共(专业)必修课考试。公共必修课的考试时间定在1月6日,专业必修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3.2024年12月27日前,各院部将考试试卷交学校印刷室统一印刷。
4.填写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见附件10,含随堂考试,涉及公共课的随堂考试由教研部填写回传),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陈美玲老师,经教务处核实无误后,各学院考试日程安排于12月27日公布给学生。
5.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可申请缓考,需在教务平台申请缓考,缓考手续必须在课程考核前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给学院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留存。
6.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录入到教务系统,2025年1月17日成绩录入系统关闭。
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