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5年4月10日-30日进行本学期的二次补(缓)考工作,各院部要按照《长春人文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专业课补(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合理安排考核方案。公共课补(缓)考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考核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8:00-16:00。
公共课考核时间:2024年4月28日-30日三天,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专业课补(缓)考时间:2025年4月10日-30日。
补(缓)考报名工作在教务系统进行,请各单位务必落实到每个学生,并督促学生进行补(缓)考报名,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缓)考机会。报名过程中遇到成绩显示异常或无法报名等情况及时联系各学院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汇总报名当日16:00前报到教务处。
三、考核范围
1.二次补(缓)考工作仅限于四年制本科学生2021级、2020级、2019级及专升本2023级、2022级、2021级学生。补(缓)考报名学生不受学期和补考科目限制;四年制2020级、2019级和专升本2022级、2021级符合报考条件毕业生的具体名单由各学院提供。
2.《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和导师制课程的二次补考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
四、考核流程
1.学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桌角处以备检查。请各位老师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补(缓)考,如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缓)考。
2.教务秘书汇总考核名单、人数、科目等信息并告知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
3.考试前,监考教师核实考生人数。原则上每场考试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4.学生交卷离场时应将试卷扣放到桌面上,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卷。考试结束后务必清点试卷,确保试卷不丢失。
五、其他事项
1.补考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按实际分数记。
2.补考成绩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一律以60分记。
3.缓考成绩以实际成绩记载。
六、补(缓)考成绩录入时间
1.为配合毕业生二次补(缓)考工作,公选课涉及毕业生的成绩请于4月16日前完成录入,并联系教务处进行审核。
2.为保障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务必于5月7日下班前,将毕业年级补(缓)考成绩,包括但不限于公选课成绩、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等所有成绩录入完毕。
教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