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按照《长春人文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教学实际情况,有效落实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课和考试时间
结课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不能提前结课并保障课堂秩序。
考试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二、期末考试要求
1.各院部成立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开设的各类课程(含公共必修、公共选修课)的考核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和审核试卷的命题、印刷及保管,安排监考工作人员并明确监考职责,组织考场巡视,组织评阅试卷等。
2.各院部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切实起到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的作用。
3.相关考务工作。公共(专业)选修课和特殊专业开设的必修课安排在第18周随堂考试,公共(专业)必修课需安排在19周进行考试,各年级需留有一门必修课程在第19周的最后一天进行考试,无必修课的年级除外。考场由各院部自行解决。
①打印考试签到单。考试前各院部教务秘书按考场分配情况打印学生名单,分发给监考教师。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开课的考试签到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打印并于考试当天与试卷一起下发。
②填写监考记录单。监考人员需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如果发生学生违纪现象,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单并报告给巡考教师,按《长春人文学院学生违纪惩处规定》处理。
③学生试卷由开课单位自行存档,存档材料包括:试卷封皮、试卷(以成绩单的顺序为准)、监考记录单、考试签到单、试卷A的空白卷一份、评分参考一份、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记录单、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成绩单(由开课单位自行存档,不再报送教务处)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考试类课程)或成绩分析报告(考查类课程)一份,同时请于2025年9月1日前上传“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到教务平台,并由系主任审核完成。以上材料各院部必须按考试科目装订后保存5年(按学期),以备核查。学校建议学院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材料进行纸质或电子存档。
三、时间安排
1.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公共(专业)选修课和特殊专业的必修课,在最后一堂课随堂考试。
2.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公共(专业)必修课考试。公共必修课的考试时间定在7月7日、8日,专业必修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3.2025年6月27日前,各院部将考试试卷交学校印刷室统一印刷。
4.填写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见附件10,含随堂考试,涉及公共课的随堂考试由教研部填写回传),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陈美玲老师,经教务处核实无误后,各学院考试日程安排于6月27日公布给学生。
5.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可申请缓考,需在教务平台申请缓考,缓考手续必须在课程考核前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给学院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留存。
6.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录入到教务系统,2025年7月21日下午四点成绩录入系统关闭。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