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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15:14 点击数: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教材厅函〔2025〕7号)与吉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三)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重大项目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教育部机关在编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3.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并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出版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组织申报:(1)出版过现行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2)出版过不少于20种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3)出版过不少于20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4)出版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5)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

三、申报办法

申报人于6月25日17:00前登录“长春人文学院课题申报与评审平台”(登录网址:https://tjxvo.v.chaoxing.com,学习通扫描或手机验证码登录即可;教务处官网“课题申报/结项动态”板块同步更新)点击“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进行信息填报与申报书上传。

四、纪律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落实。

(二)各院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申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项目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

(三)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严守诚信、认真负责的优良学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其中,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公示于教务处官网于教务处公众号。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刘老师 0431-84537196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