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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8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6 00:00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18]7号

关于落实2018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和办法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师人文发〔2016〕107号)落实和执行。

二、转专业范围

在校全日制学习的2016级、2017级本科在读学生。

三、时间安排

1. 6月22日前,计划有学生转入、转出的专业将《转专业计划简表》报教务处;

2. 6月29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调整专业申请表》,报学生所在院系;

3. 7月6日前,院系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调整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4.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接收院系按照计划的考核方式、程序和时间,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5.下学期开学第二周,教务处汇总考核合格的转专业学生材料,将最终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调整专业申请表

附件3:转专业计划简表

附件4: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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