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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2 00:00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18]15号

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

2019年1月4日(星期五),不许提前结课。

二、期末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公共课考试由公共教研部安排,专业课考试由院系安排,公共教育选修课考试由任课教师所属单位安排。本学期分配给院系的多媒体教室由院系优先使用,其他公共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二)工作要求

1.考试试题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印刷。

2.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命题,不得直接使用不加任何改动的近3年试题。

3.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考场管理规则》进行监考。发现手机,夹带,交换试卷,传递答案等,视为考试违纪,立即清出考场,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4.试卷评阅人必须用红笔评阅试卷。在答卷错误处打“×”,并标明扣除分数。学生成绩的给出(可依据具体情况,按班级或按年级统计)要符合正态分布原则:90分以上(含90分)不超过20%,69分以下(含69分)不低于15%。

5.任课教师通过校园信息化管理平台录入成绩。所有《学生成绩登记表》都要打印,任课教师及院系部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在“课程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21日前,将考试试卷交学校印刷室统一印刷;将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2018年12月28日前,各院系部将本学期停考、缓考学生名单(电子版)报教务处。

3.2018年12月29日前,各院系公布《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4.2019年1月7日—1月11日组织考试,1月11日各年级必须安排考试。

5.2019年1月18日前,将《学生成绩登记表》、期末考试试卷电子版及《成绩分布统计表》交教务处,并将期末考试试卷送至学校印刷室装订。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停、缓考名单

3.缓考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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