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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13:38 点击数:

各院、各教研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校园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和《吉林省2021 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依据学校关于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延期返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1. 教工和学生返校时间

    依据学校关于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延期返校的通知”精神

    1.教职员工返校时间2月22日。

    2.学生返校时间:坚持适当错峰,所有在校生原则上于 3 月 4 日至 7 日返校,无上课任务的毕业班学生可根据实习和实践任务时间安排返校。分批错峰返校安排如下:3 月 4 日商学院、传媒学院、护理福祉学院;3 月 5 日国际学院、健康福祉学院、儿童福祉学院;3 月 6 日理工学院、文学院、法学院;3 月 7 日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社会福祉学院。

    二、正式开课时间

    按照校历安排,学生于 3 月 8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教学安排

    1.教学周第二周开始(3月8日),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各院部根据既定教学计划和课表执行教学工作;第一周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特点自行拟定补授方式,上报教务处备案。

    2.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返校授课的教师,各院部要组织教师科学安排(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授课方式,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学习,最大限度保障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3.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各院系除安排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外,还应做好记录,任课教师要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在课后进行单独辅导,最大程度保障每一名学生不掉队。

    4.各院部应提前做好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要求所有教学班通过QQ、微信、学习通等软件建立本班线上联系群,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可以第一时间进行线上教学。

    5.为保障线上教学质量,积极应对线上教学和异地同步教学,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院部参加超星举办的线上教学培训。

    6.为应对突发疫情,教务处将在开学后对隔离教室进行妥善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和教学实习与实训的相关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

    各单位论文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要经常与指导学生进行沟通,随时掌握学生目前学习生活状态和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保证论文按时保质完成。特别是对疫情高风险地区学生,各指导教师要多沟通、勤交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毕业生的实习工作,中高险地区暂停开展。其他地区要做到有序、有控。毕业论文重要时间节点:4月30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5月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报告》和成绩录入工作。

    毕业实习时间,各单位实习时间一定要严格按照既定计划落实,特别是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按计划规定时间返校;相关实习材料上交时间延期至3月19日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上报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2.教学实习与实训

    正常教学实习与实训工作,中高险地区暂停开展。其他地区要做到有序、有控。

    五、教材发放工作安排说明

    原定学生教材发放时间调整为学生返校之后进行,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各院部学生返校情况另行通知。

    六、选修课、补考工作安排说明

    公共选修课选课和补考选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分别安排在教学周第二周、第三周进行,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专业选修课安排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选课时间,由教务处负责技术支持。

     

     

     

    教务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