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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人文学院申报2021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11:10 点击数: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1]2号

各院部:

按吉高学会[2021]1号文件要求,为繁荣我省高等教育科研事业,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启动2021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高教科研课题立项面向各院部教科研人员和优秀的大学生群体(要求本科层次及以上,以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为主),申报范围不限专业,但要求申报的课题主题与当前高等教育理论、实践、改革、工作、学习密切相关,请尽量围绕《课题立项指南》选题,也可自行选题。本年度课题评审优先立项含有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的实证性、实验性或实践性的课题,纯理论分析课题一般不予立项(政策分析类课题除外)

2.每项课题仅限报1名负责人,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截止2021年3月20日尚有省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査)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3.“青年专项”课题要求:课题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4.“大学生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申报课题时间距离毕业时间至少一年,且 近3年有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研究报告或课题成果(满足一个条件即可)(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情况>发表1篇复合影响因子≥0.2的期刊收录的论文。研究报告类成果要求:申报人为报告主持人且报告获得过相关成果认定。课题类成果要求:申报人在前期课题成果中位列前8名且课题已结题)。“大学生专项”课题要求推荐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有指导教师跟踪指导研究(在立项申请书参研者条例第一行注明“指导研究”)。

5.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如有课题变更情况,请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并报教务处。

报送要求

1. 时间:2021年323日截止

2. 材料:将所有成果及《课题申请书》和《课题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夹以院部+课题负责人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500150262@qq.com。(图片均用扫描件,成果电子材料仅限PDF格式);纸质版交至行政楼A317(2)室教务处。

3. 联系人:刘雨石 0431-84537196

4. 评审费用:每项课题收取专家评审费100元(大学生专项课题50元/项)。以上费用均以微信形式发送至18943804312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