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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校级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10:04 点击数:

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对一流专业建设申报工作提前做出安排与部署,现将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校级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申报要求

1.各专业结合文件与通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每学院限额申报1个专业。

2.各申报专业需结合专业定位,专业管理,师资队伍等方面准备8分钟PPT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PPT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报校务会通过后,按评审排名顺序推荐参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申报材料:

1.各学院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文件签字盖章一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汇总表”命名。

2.预申报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材料需按照《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装订封面与目录示例)(附件3中目录示例进行装订,“装订封面+目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集表主要佐证材料”顺序进行装订。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申报材料”命名。

报送方式:

2021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东区行政楼317(1)室。电子版材料将“学院名称+汇总表”“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申报材料”汇总至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压缩发送至邮箱2500150262@qq.com。

联系人:刘雨石 联系电话:0431-84537223

 

 

 

 

 

     教务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