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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人文学院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09:06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请参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与《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准备好长春人文学院2021年度下半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要求

1.课题汇总表(课题参与人姓名和顺序一定要准确)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开题报告书(学会盖章版)

4.变更申请表如无则不需要提供(严重超期课题需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严重超期情况整体协调说明》)(学会盖章版)

5.结题验收书

6.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需有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检索网址的链接<含验证码等可验证要素>;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大雅、paper pass、维普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7.研究成果(成果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1.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PDF扫描件;2.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PDF格式,不接收PDF扫描与照片格式)另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PDF扫描件);3.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PDF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非必要条件。英语成果至少应提供题目和摘要的中文翻译。

二、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上述材料一式1份

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按上述要求格式,将总文件夹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内容命名,如“张三+课题汇总表”,报送至邮箱2500150262@qq.com。

报送时间:2021年10月20日17:00前。

报送地点:东区行政楼317(1)

联系人:刘雨石

联系电话:0431-84537223

评审费用: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曾经参加课题结题但未顺利通过被鉴定为延期结项的课题)以微信形式转至18943804312。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与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1:关于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的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的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