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22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工作。
自2021年末开始,教务处就认真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吉教高〔2021〕17号)有关要求,通过调研与参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最终起草并出台了《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春人文发〔2022〕5号)。指导意见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条件保障、健全激励机制着手,认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的达标创优建设工作。
此次遴选我校共计11个院、部的11个基层教学组织参与到了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评选工作当中。经学院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现场指导与点评,此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遴选工作我校获批1个“2022年度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出10个“2022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附后)。本次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评选工作,本着“以评促建”和“示范引领”助力各院部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与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内涵式提升。
今后我校将大力发展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规划、加强监督和检查,全面推进长春人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希望各教学基层组织以获评优秀教学基层组织为契机,扎实开展教学教研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教务处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