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教函〔2023〕1号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教学周第五周-第七周进行本学期的开学初补(缓)考工作,各院部要按照《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1.专业课补(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表要在考前两天报教务处备案。公共课补(缓)考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
2.专业课考核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合理安排考核方案。
3.补(缓)考试题命题由各学院严格审核,教务处将对出题、阅卷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整试题、更换试卷或重新组织阅卷。
二、考核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3月31日
补考报名工作在教务系统进行,请各单位务必落实到每个学生,并督促学生进行补考报名,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考机会。报名过程中遇到成绩显示异常或无法报名等情况及时联系各学院教务秘书。
考核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9日
公共课补(缓)考时间另行安排。
三、考核范围
2019级、2020级补(缓)学生报名不限科目,但只能选择单学期不及格科目进行补考;2021级和2022级补(缓)学生限报4科。
四、考核流程
(一)考核准备
1.补考试卷要单独出题,保证出题质量。试卷由专人负责,各个环节都要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泄题。单位领导要审核试卷,填写试题审查单留档备查,把好质量关。
2.通知参加考核的学生按时参加补(缓)考,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缓)考。
3.教务秘书汇总考核名单、人数、科目等信息并告知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
(二)正式考核
1.学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桌角处以备检查。考试前,监考教师核实考生人数。
2.原则上每场考试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三)考核结束
1.学生交卷离场时应将试卷扣放到桌面上,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卷。考试结束后务必清点试卷,确保试卷不丢失。
2.考试结束后进行试卷评阅,评阅试卷结束后填写试卷评阅确认单。
六、其他事项
补考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按实际分数记。
补考成绩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一律以60分记。
七、补(缓)考成绩录入时间
为保障2019级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务必于4月28日下班前,将2019级补(缓)考成绩录入完毕。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