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关于推荐“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参评省级的评分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1-18 点击数: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与安排,学校于11月13日落实开展“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校内遴选工作。经创新班负责人申请,学院初评,共计6个创新班参与本次遴选工作。教务处按照专业回避原则,组织专家对参评的6个创新班进行了多角度、多维度的细致审核。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推荐“数智会计创新班”参加省级评审。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为11月18日—11月21日。如对选拔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1日下午15:00前以邮箱形式向教务处反应。


                                     教务处

2023年11月18日


网站维护: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邮编:130117

吉ICP备11002363号-6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