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地落实,全面提高本科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培养理工、医药、农林、人文社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为新时代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与安排,现开展我校“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省厅要求,以理工、医药、农林、人文社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导向,面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本科高校中遴选若干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给予重点支持,引导有关高校不断凝练办学优势、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增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示范带动全省高校持续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任务
“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是理工、医药、农林、人文社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试验田,要在优秀生源选拔、优质教学资源运用、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产学研多方协同培养、国内外游学研学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借鉴意义或示范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路径。
三、申报类别
本次“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类别分为理工创新班、医药创新班、农林创新班、人文社科创新班四类,分别对应理工、医药、农林、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择优推荐学院已有或在建的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拟申报相应类别的省级“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我校拟推荐名额为1个。
四、申报条件
有意申报省级“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的学院,应具有一定的拔尖人才培养经验,所推荐的创新班具有较好的师生口碑及社会声誉,基本要求如下:
1.专业基础好。优先推荐依托世界一流学科相关专业、世界一流培育学科相关专业、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相关专业、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的创新班。
2.实践经验足。推荐高校已在相关专业领域开展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自主探索且取得一定成效,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理论见解。
3.保障体系优。申报高校重视和支持创新班的建设,配备由学科领军人才和教学名师组成的优质教学管理团队,教学场地、实验设备、实践平台、经费投入等条件保障充足。
五、遴选流程
1.学校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遴选。评审与推荐结果将公示于教务处官网。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组从专业基础、实践经验、条件保障等方面对各高校推荐申报的“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进行综合评审,并向省教育厅反馈遴选意见。
3.认定及管理。省教育厅根据专家组意见,拟定并按流程公布省级“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名单。同时,加强“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管理,推进创新班的建设指导、评价分析、经验总结、典型推广等工作。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2023年11月16日(本周四)17:00前登录“长春人文学院“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平台”(网址如下:https://office.chaoxing.com/front/apps/forms/fore/apply?id=1123105&formAppId=&enc=ef9072316da2bc9191eae039d71650be&fidEnc=e03ba918771ceb53&mappId=11307642),根据平台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与上传申报书(见附件)。
七、申报咨询
教务处:刘雨石、马增辉
联系电话:0431-84537223。
附件:吉林省本科高校“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申报书
教务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