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7 点击数: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1] 7

                                                                                                                                           

 

关于组织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精神,为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的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单位应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特色鲜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单位要在省级、国家级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学生团队参加第七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国创计划”项目自2021年起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助力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建设,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申报对象

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1项省级以上项目,负责往年省级项目还未完成结项的学生不得新申请省级以上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

)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鼓励有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和实训经历(如SYB和创业实训指导课等)的教师指导创业类项目。每位指导老师当年指导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1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

批准立项的项目组在立项期间需要完成两次季度报告、1次中期检查报告1次结题验收报告。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和研究成果等,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两次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项验收书、项目成果(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项目提供出版书籍或刊物2部,若无发表物可提供5000字以上的书稿或调查报告2部,省级项目提供出版书籍或刊物1部,若无发表物可提供5000字以上的书稿或调查报告1部,设计作品提供相应数量实物、产品设计图等;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提供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财务数据、产品等材料)。同时,所有项目需要提供5张项目照片(电子版,其中一张为小组成员合影)。

项目过程管理详见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日程安排

(一) 2020615日前院系部为单位,将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2021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3项目负责人情况统计表(附件4每个项目申请书命名“推荐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以上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电子版材料发送QQ邮箱540896148@qq.com

 (二)2021年6月23日前完成推荐项目线上评审工作及国家级项目立项答辩工作。

(三)2021628,完成省级项目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数据平台报送工作。

(四)20219月,完成第一次季度报告平台填报工作。

(五)202112月,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平台填报工作。

(六)20223,完成第次季度报告平台填报工作。

(七)20224月-6,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五、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各单位可根据情况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工作要求

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实施大创计划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中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发动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大创计划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联系人:马丽        联系电话:84537220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1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情况统计表

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版权所有: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邮编:130117

版权所有©长春人文学院  吉ICP备11002363号-6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