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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年下半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16:50 点击数: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3〕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春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和办法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春人文发〔2021〕36号)落实和执行。

二、转专业范围

在校全日制学习的2022级(四年制)本科在读学生。

三、时间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结束后有意愿转入下一年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2023年8月30日前,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由学院汇总《申请表》《承诺书》《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教务处

2.20239月7日下班前,教务处汇总考核合格的转专业学生材料,将最终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3.未按照时间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不再进行补申请,后果学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4537223

 

附件:1.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长春人文学院转专业学生申请汇总表

3.学生转专业承诺书

 

 

教务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