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教师 > 正文

长春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4 14:03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2] 7号)的工作部署安排,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教科研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现启动长春人文学院关于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成果说明

成果分为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3个类别。每个类别均设一、二、三等奖。

1.论文、著作要求:2020年7月1日-20226月30日公开发表/岀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

2.决策咨询报告要求:2020年6月30-20227月22日期间形成的决策咨询报告。

二、成果材料要求

申报成果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以下称为“申报表”,见附件1“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评选汇总表”(以下称为“汇总表”,见附件2)   

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网络打印版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著作要求提供原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决策咨询报告要求提供打印版及其查重报告与领导批示各1份。

成果申报者需为成果的负责人,若有参与人需在申报表中填写并签字。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前

2.报送地点:东区行政楼教务处A317-1

3.材料要求: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成果材料。其中申报表成果参与人处须签字,成果材料须装订。电子版材料提交申报人须登录“长春人文学院关于第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申报平台”按平台要求上传材料。平台网址如下:

https://office.chaoxing.com/front/web/apps/forms/fore/apply?id=273725&enc=4e09de7e5298bd031306eb3085fc5fd2&formAppId=&fidEnc=e03ba918771ceb53

4.评审费用: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专家评审费60元/项,著作类成果专家评审费100元/项。评审费添加微信18943804312备注申报人姓名进行转账。

联系人:刘雨石 联系电话:0431-84537223 QQ:2500150262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