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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创新创业示范课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5 11:06 点击数: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教联〔2022〕7号)的工作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我校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材质量水平,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示范课评选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不包括专创融合类专业课程。

二、申报类型

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四种类型:

1.线上创新创业示范课。主要指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开放运行(于2021年12月31日前推送上线),以面向高校全日制学生服务为主,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要求不低于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

2.线下创新创业示范课。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创新创业课程,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质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僵化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的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创新创业示范课。主要指基于创新创业的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创新创业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至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双创示范课程”。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示范课。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敢闯会创”素质能力的奋斗者为目标,通过开展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专职教师,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人应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建设思路,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科学的教学方法和较好的教学效果。

3.申报人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修养,以及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

4.申报人能够长期坚持课程建设,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并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应用推广工作。

5.申报人和课程团队成员无违背师德现象和学术不端问题,近5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违纪行为。

(二)申报课程条件

申报课程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全过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特色鲜明、教学效果良好,并坚持继续改进。课程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和科学性的问题。在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应具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在以下方面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课程思政理念,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效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生成、能力训练、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教学设计的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管理规定,契合课程目标。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四、评选步骤

(一)课程团队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主确定申报课程名称,自行组建课程建设团队,明确课程建设思路,客观填报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报送,各院部自行排序已申报课程(此次我校申报数量限额2门课程)。

(二)学校遴选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按限额遴选确定学校推荐的课程。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2年8月24日17:00前

(二)报送形式:

本次材料报送将采用无纸化报送形式。各院部须登录2022年吉林省创新创业示范课评选认定工作平台,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申报材料的报送。平台网址如下:https://office.chaoxing.com/front/apps/forms/fore/apply?id=269512&formAppId=&enc=3c05a15202aaa8710b764a7242d5bda3&fidEnc=e03ba918771ceb53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含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2)+佐证材料。

汇总表:签字盖章PDF版,以“院部名称+汇总表”命名;

申报书:PDF版(无需签字盖章),以“院部名称+申报类别+申报人姓名+申报书”命名;

佐证材料:1.说课视频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视频中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2.其他材料合并为1份PDF格式文件,以“院部名称+申报类别+佐证材料”命名;上述2份文件转存至一个文件夹以“院部名称+申报人姓名+佐证材料”命名生成压缩包格式。

六、联系方式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刘雨石,0431-84537223。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申报书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