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吉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长春市2022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我校2022届毕业生和专升本学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已离校返乡,无法返回学校。因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认定的学生可在毕业前,联系所在学院,由各学院协助学生出具学业成绩单,并指派一人到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公章作为可毕业证明,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已经毕业的学生属于社会人员,不能在校内现场确认,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确认。
三、认定机构
1.已离校返乡的外省、外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 年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办理。具体认证时间、地点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2.已离校返乡的长春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 年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办理。(具体请参照长春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3.仍在校2022 年应届毕业生和专升本学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二道区教育局,确认地点选长春人文学院;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长春市教育学院,确认地点选长春人文学院。
4.依据毕业生情况向指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5.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申请认定流程
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包括网上申报、现场确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三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5月16日-5月27日。
2.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202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请参照第三点认定机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4.《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成功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5.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6.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5 日,上午8点30—11点,下午1点30—4点
地点:长春人文学院东校区行政楼教务处312办公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现场确认期间仍有部分学院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学生本人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可打印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现场受理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在预览中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作为可毕业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8.《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见附件1),申请高级中学、中职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于疫情原因不能返回长春市的人员,可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但必须保证体检结果真实有效,若存在造假行为,立即取消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其它县市区体检医院请咨询当地认定机构。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需下载《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见附件2)。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入档案袋,用曲别针别好(不要用订书器装订),并在档案袋上标注姓名、报名序号、所报申报学科和联系方式。
2.如前往相关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N95口罩,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号码,按顺序进行现场确认。
3.如前往相关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教育局相关要求,扫官方二维码,加入QQ群,取证等事宜将在群里通知,如不扫二维码出现的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4.必须由学生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定,不允许代替认定。
七、领取资格证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由相关认定机构进行认定,请到受理申请的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不支持邮寄)。发证时间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
特别注意:1.不要代替报名,只能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在网报截止后将不能更改信息,教育部不给信息错误人员更改信息,如果信息错误本次认定不合格。
2.不允许跨校报名,发现将取消证书和考试资格。
表1长春市各区教育局一览表
认定种类 |
认定机构 |
联系电话 |
确认地址 |
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 |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
0431-80526970 |
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汇242号长春教育学院113室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朝阳区教育局 |
0431-85102036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南关区教育局 |
0431-88958634 |
长春市南关区育智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西四道街法治胡同165号西四小区)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宽城区教育局 |
18843172169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2055室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二道区教育局 |
0431-89288971 |
长春市一0八公平中学、二道区公平路687号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绿园区教育局 |
0431-89627105 |
长春市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安大路6665号,西安大路与西环城交汇)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农安县教育局 |
0431-83227493 |
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404号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德惠市教育局 |
0431-87349799 |
德惠市德惠路1490号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榆树市教育局 |
0431-83618015-8423 |
榆西大街工农胡同(365市场北)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双阳区教育局 |
0431-84222025 |
西双阳大街599号411室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九台区教育局 |
0431-82324039 |
长春市九台区曙光大街3999号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汽车区教育局 |
0431-85904435 |
长春市四联大街131号 |
幼儿园、小学、初中 |
公主岭市教育局 |
0434-6862282 |
公主岭市铁北街道东四长路52号 二楼人事科 |
联系人:王老师
QQ号码咨询:1084000673 907021493
附件:1.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长春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