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函〔2022〕2号
各院部:
本学期受疫情影响,学校决定期末考核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院部要严格按照《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遵循“应考尽考”的原则
各院部对本学期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应遵循“应考尽考”的原则,结合课程性质和特点创新期末考核方式。不具备线上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待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的前两周内完成线下考核。
(二)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各院部遵循“一院一策、一课一策”的原则,成立以院长(部主任)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副系主任、教务秘书为成员的线上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学院(部)实际情况的期末考核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精准摸排学生考核前各项环节准备情况,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做好考核组织与管理。
(三)强化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
课程考核环节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要注重过程性考核。平时考核不低于40%,要有过程性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保证线上考核效果
各院部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做好课程考核命题、考核组织、试卷评阅、资料存档等工作,落实好线上考核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课程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同质等效。
二、工作安排
(一)考核时间
结课时间:2022年6月12日(星期日)
集中考核时间:2022年6月13日 - 6月17日
注:采用试卷形式的线上考核应保持90分钟时长。
(二)考核组织
公共教育必修课考核由公共教研部安排。
专业课考核由院系安排,如变更课程考核方式,需由任课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执行。
(三)命题与审核
1.试卷命题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命题,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充分体现线上考核特点,为有效规避抄袭、作弊情形,闭卷考核需合理控制客观试题占比,要准备A、B两套难度相同的试卷;也可采用开卷形式,以非标准答案进行;也可采用综合设计、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或小论文等题型,要求学生在限期内提交。
2.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杜绝泄题,对泄题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试题审查职责,对线上考核方式、试卷和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对试卷的难度、题量和规范等严格把关。
三、工作流程
(一)考核准备
1.各院部考前应做好考风考纪宣讲工作,严肃考核纪律,做好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考试,保障考核的公平性。
2.考核平台可选用“学习通”“钉钉”或“腾讯会议”等平台。考核前一天,主考教师组建考核群,公布群号。同时,教师和学生要求在电脑和手机同步安装考核平台软件。
3.为使考核顺利进行,考核前3天,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要完成考核名单、人数、科目等信息的确认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在考核前2天,完成模拟监考的测试工作,确保每位考生都知晓整个考试流程。
4.监考教师准备好手机、电脑、充电器、耳机;学生准备身份证、手机、电脑、耳机、充电器等考试必备的工具。尤其要备好充电器,保证考核过程中手机和电脑不断电、不断网。
(二)正式考核
1.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登录考核平台,向学生发出“视频会议”的邀请。考核开始后,监考教师上传考核试题,学生开始作答。
2.线上考核过程中教师和学生正面进入考核平台,要求全程打开摄像,学生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验证。监考教师要全程监控学生的考核情况,不得离开监控界面,要求不定时拍摄和截图学生的考核界面,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并如实记录。
3.考核结束前10分钟,教师提醒学生考核即将结束,要求学生检查答卷上的学生信息是否完整。
4.考核结束时,由监考教师宣布“考核结束”,所有学生停止作答。学生要在考核结束后10分钟内,通过拍照或扫描试卷,发送至任课老师指定的电子接收地址,同时将“发送成功”的信息截图传送给监考教师,待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5.监考教师将监考过程中需要留存的考生信息、考核过程相关截图信息等,交至各院部存档备查。
四、考核纪律与注意事项
1.为确保考核工作平稳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院部每场考核需配备考务负责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要做好期末考核前培训,强调监考工作纪律,要求考生严肃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2.线上考核开始后,如出现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的,学生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备,开学后进行缓考。因特殊原因考试迟到30分钟以内的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考试,但须和其他考生同一时间交卷;也可选择开学后进行缓考。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考务负责人,开学后进行缓考;不联系学院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记为旷考,开学后进行补考。
3.考生不允许对试题通过截屏、拍照等手段泄露试题和答案,不得通过手机、QQ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一经查证,视为违纪,课程成绩以0分记,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4.因客观条件未能参加在线考核的学生,须在考核前办理缓考手续,填写《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分别由学院、教务处和学生本人留存。学生缓考科目应与任课教师沟通,任课教师确认无误后,该课程成绩按“缓考”标记。未办理或无完备缓考手续者,按缺考处理。
五、成绩录入与存档
(一)录入时间与成绩评定
1.本学期进行考核的课程,成绩录入时间为6月20日—7月1日,成绩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绩变更申请表》,开课单位系主任、院长(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成绩变更。
2.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提交后,院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院部审批,报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
3.各院部按评分标准组织试卷的评阅工作,学生考核成绩的分布统计应做到近似正态分布,试卷的优秀率一般不应超过20%,70分以下不低于15%。
(二)资料存档
1.各院部应下载学生的电子答题纸进行阅卷,便于留存批改痕迹;妥善保存试题、学生提交的电子版答题纸、监考视频等线上考核资料。
2.评卷结束后,评阅人将学生试卷、标准答案(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成绩分析报告、平时成绩考核记录、监考记录单等电子版材料交至院部教务秘书,各院部对试卷评阅及成绩登记情况组织检查,无误后由教务秘书负责按考核科目归档。
3.下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各院部补交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纸质版成绩单,学生成绩单打印时需注意在班级类型处勾选“行政班”。
六、材料报送
各院部于2022年6月9日下午5点前将《长春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安排表》(附件1)、《缓考申请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