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与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面向普通本科教育,通过持续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全面推进不同类型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申报条件
(一)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本科课程(不包括思政课),体现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三)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四)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五)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六)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和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七)课程所有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学校推荐环节会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向我校党组织获悉课程所有授课教师的政治审查意见。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八)已获国家级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课程都不得再次申报,课程团队包括负责人限报5人。
三、推荐数量
各院部限额申报1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考量课程建设基础、总体设计、模式创新、教学实践、育人成效、评价方法、建设规划、研究成果等方面,择优推荐3门课程参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
四、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工作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推荐,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申报人在7月21日17:00前登录“长春人文学院第三批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平台”(网址:http://16q.cn/Qsa3MQ;如需登录,选择学习通扫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即可;教务处官网“材料提交平台”已同步更新)按平台要求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
联系人:教务处刘老师,联系电话:0431-84537196。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落实《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和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方案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要求与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紧密结合,将课程思政建设水平作为优质课程的鲜明标志,强化对应学科教师的育人意识,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院部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过程中,应该充分研究参考《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指标(试行)》的指导性意见。在院部评选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时,应该严格遵循申报条件。
(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考量课程建设基础、总体设计、模式创新、教学实践、育人成效、评价方法、建设规划、研究成果等方面,择优推荐参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