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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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3
    2023
    关于2023年12月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封楼通知
    各单位:2023年12月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12月16日在我校进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给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需对设有考场的教学楼进行封楼。现将封楼时间地点通知如下:封楼地点及时间东校区二号教学楼:12月16日6:00-13:00东校区一号教学楼B区:12月16日6:00-13:00西校区五号教学楼:12月16日6:00-13:00西校区二号教学楼:12月16日6:00-13:00东校区五号教学楼:12月16日6:00-20:00要    求:封楼期间,除考务人员、考...
  • 12-12
    2023
    关于落实2024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教函〔2023〕12号       各学院: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春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原则和办法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春人文发〔2021〕36号)落实和执行。二、转...
  • 11-24
    2023
    关于2023-2024年第一学期学生自习教室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为了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从对学生学习负责、对学生良好行为养成负责的目的出发,经过相关部门的调研与协调,本学期学校增设了47个自习教室。希望各学院在整个自习教室调整过程中,互相配合,共同发力。自习教室具体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
  • 11-22
    2023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末排课、选课、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院部: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排课、选课、考试阶段,为规范教学秩序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根据《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附件1)、《长春人文学院监考人员职责》(附件2)、《长春人文学院考场管理规则》(附件3)、《长春人文学院教学工作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附件4)、《长春人文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附件5)、《长春人文学院关于教学管理职责的规定》、《长春...
  • 10-19
    2023
    关于落实2020级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教函〔2023〕 9号  ​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0级本科生将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进入毕业实习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实习时间1. 根据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实习时间原则上为4-8周(特殊专业除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习工作计划,拟定实习工作日程。2. 各学院实习结束时间要严格按学院计划落实,特别是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按...
  • 09-13
    2023
    关于落实2024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函件教函〔2023〕8号各学院:为规范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论文质量,依据我校《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完成下列各项工作:一、组织管理工作要求各学院成立院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定期进行指导和检查,包括论文开题、中期、毕业答辩和论文结果的抽查与审核。各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组长...